


【摘 要】 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个关于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依赖本级政府与本级国有单位之间的国有资源委托代理关系,本级政府和本级国有单位的审计目标是终极目标,审计机构的审计目标是直接目标。从终极目标来说,本级政府是抑制本级国有单位在履行其财务报告责任中的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本级国有单位的终极目标有多种情形,不同的审计需求会导致不同的审计目标;审计机构的审计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总目标与审计主题相匹配,财务信息审计总目标是真实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总目标是健全性,上述审计主题要分解为审计标的,上述各审计主题的总目标也要分解为具体目标并落实到各审计标的;审计机构的直接目标服务于本级政府终极目标的主要路径包括揭示路径、抵御路径和震慑路径。
【关键词】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目标; 国有资源委托代理关系; 审计终极目标; 审计直接目标; 审计主题
【中图分类号】 F239.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1)06-0156-06
一、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国务院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是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审计目标是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核心要素,因此,有必要从理论上厘清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计目标,为科学建构相关制度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