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辉,王熙晨,胡安琪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 武汉430022)
2016年1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这是我国生育政策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自2013年推出“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后政府宏观调控人口的又一新举措。
20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问题也随之显现。人口总和生育率持续走低,社会老龄人口占比不断扩大,“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社会养老压力急剧增加,经济发展缺乏结构性动力。“中国2018年出生率降至10.94‰,创1949年以来新低,总和生育率降至1.52,低于理论界限值2.1。”[1]“全面二孩”政策施行效果不及预期,我国人口总和生育率逼近国际公认人口总和生育率1.3的“低生育陷阱”。人口问题再次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养儿防老”观念在我国根深蒂固,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社会保障理论和人口理论告诉我们,一国社会养老保障水平和生育政策是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影响因素,家庭生育数目是个体在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间权衡利弊、理性选择的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养老政策先后经历了老百姓所描述的“政府来养老”“政府帮养老”“养老不能靠政府”和现今“推迟退休好,自己来养老”等发展阶段。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初期,政府为单独子女家庭养老保障投入了大量财力,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改变,少生优育深入人心,政府逐渐减少了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回归社会,在寻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