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广西在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时,需要占用一定数量的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踏勘论证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2号)等文件要求,重大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对占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严格论证。经过两年的实践,广西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的指导和论证工作获得自然资源部的高度认可。但是,工作中仍存在补划方案质量参差不齐、对确实难以避让的理由论述不充分等问题。
为引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指导开展补划方案编制和踏勘论证工作,提高补划方案质量,有效衔接好全国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确保广西能源、交通、水利、军事等重大建设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广西自然资源厅印发了《编制指南》。
《编制指南》全文共3个部分,包括总则、方案编制要点、程序和材料要求。
第一部分是总则。《编制指南》提出广西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工作需遵循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