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维娜
(西北大学 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00)
专利代理行业是一个具有高度专业性、市场参与者相对固定、从业机构和人员准入门槛较高的服务行业,该行业行为的法律规制关乎我国专利代理质量是否能够得到显著提升[1],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发展方向,也关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是否能够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对专利代理行业行为的规范至关重要。
1991年出台的《专利代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我国专利代理行业的初步发展搭建了基本框架。但是,近些年,随着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及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事件的发生,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环境无不促使我国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及专利技术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从1985年至2018年,我国国内的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和专利代理量均呈现增长趋势,专利申请量从9411件增加到4 146 772件,专利授权量从111件增加到15 151 471件,国内专利代理申请量则从4779件增加到2 885 471件,国内专利代理量占总申请量的比重从1985年的50.8%增加到2018年的69.6%。[2]法律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其来源于实践,目的在于指导实践。但是,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增强、产业结构的加速升级,近些年,国内出现的形式各异的专利代理纠纷,对《条例》(1991年)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是修订《条例》的根本原因。
2011年2月11日,《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专利代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18年9月6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并于2019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