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佳友 高郦梅
产权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指出,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产权保护的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此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就此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大意义[1](P4-9),是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大举措。
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这一政策目标有三个维度的内涵:一是明确产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加强产权保护的建设,才能更好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要求产权保护实现法治化。应对保护产权面临的挑战,从根本上需要全面深化改革,诉诸法治。法治不仅是产权保护的利器,亦是巩固产权保护成果最可靠的制度安排,要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制度。三是以公平原则作为产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原则。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因此,公平原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民法典》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其为建立健全新时代的产权保护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结合对政策目标内涵的解读,《民法典》对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的回应,不仅体现在对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精神的贯彻上,还落实在具体规则的构建和核心原则的深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