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重同步推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在贵州察看乌江生态环境和水质情况、在福建考察武夷山国家公园、在漓江之上询问生态保护情况、在雪域高原叮嘱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十四五”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到地方考察,都要看山看水看生态,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新征程开启,从城市到乡村,从企业到社区,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描绘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图景。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是要摒弃以牺牲环境换取一时发展的短视做法,处理好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
在乌江之畔,贵州省痛下决心解决乌江磷污染难题,源头治理、以渣定产,末端兜底、标本兼治,乌江水质明显提升,再现碧水东流、清波荡漾;在长江沿线,“十年禁渔”政策落地,20多万渔民退捕上岸,沿江省市补上管网短板,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母亲河水质改善,江豚腾跃;在北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走向精细化,北京市对52家重点企业开展“一厂一策”精细治理,加强工地、道路等扬尘管理,收获一个又一个蓝天。
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国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9%,总体呈逐月改善态势;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7%,提高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