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 王羽千 金纪董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 北京 100089)
最近,爱奇艺用户吴声威诉爱奇艺及其代理律所“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一审已结束,宣判法院不支持原告吴声威的请求。
吴声威认为,首先,在普通的民事纠纷中,爱奇艺不能随意查看用户的观影记录等,只有公安机关基于刑事调查才能查看。同时,爱奇艺也未向法院申请处理用户的登录、观影记录。其次,他不认可爱奇艺所称的在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已向法院申请了不公开质证,因为在庭审笔录里并没有任何相关信息。因此,他认为爱奇艺以上的行为均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爱奇艺公司辩称,本次诉讼中提交的信息,是基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诉讼需要,仅向法庭提供证据,利于法官能够更好地了解到事实。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公司已申请了不公开质证。他们将原告的个人信息作为证据提交,符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同时在己方并无申请不公开质证的法律义务的情况下还是为了用户的隐私进行了申请。“隐私政策”中规定,当用户使用产品与/或服务时,会自动收集个人上网记录,并作为有关操作日志、服务日志保存;在法律规定的公权力机关提出合法要求情形下,爱奇艺可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无须事先征得授权同意。因此,爱奇艺没有侵犯吴声威的隐私权。
当事人双方各执一词,本文将从APP 运营方收集、使用用户浏览记录的合法性角度进行分析,提出对本案件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