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峰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统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深刻影响。在新时期下,要对其保护主体予以明确。这样才能充分解决传统保护中出现的问题,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的有效保护。
本文所说的主体是相对于客体——被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个人或群体,“非遗”项目传承人属于传承主体,论述不归于保护主体之列。
文化遗产保护主体没有直接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当中,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其可以通过传承圈外关联,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造更好的条件。细分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键主体,具体表现为:
政府职能部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主体,我国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的遗产保护,在实际保护中采用联席会议制度体系,结合非物质文化保护需要,在文化部牵头带动下,多个部门都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当中,这为后期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学术界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涉及两种形式:其一,直接参与形式。采用该形式进行保护管理时,学术界会挑选相应的专家,通过组建保护工作委员会的形式参与到非遗保护工作当中。其二,间接参与形式。该保护模式下,学术界主要发挥学术讨论、论证、研究的作用,其研究结果可为政府制定相应的非遗保护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