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蔚 罗中华
道,人们经常提起的一个字,可能并不了解它的真正含义。道,用符合现代思想的方式来解释,意思是万事万物的运行轨道或轨迹,也可以说是事物变化运动的场所[1]。它最早见于老子《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这里,老子阐述了“道”的两种状态,一种是形而上的“道”,一种是形而下的“道”。形而上的“道”,就是规则、自然法则,是天地万物的根本,是本体。道家称之为“道”,佛家称“真如”,儒家称作“性”。形而下的道,是“道”这个本体延伸出来的作用,是世间万物的现象。比如,我们所存在的这个世间,被称为器世间,它就是阴阳和合作用产生的[2]。
法,有两个含义,当它作为名词的时候是方法、方法论、法理,是在追寻“道”,在洞悉自然规则的运行中寻找和总结出来的方法、理路。比如,太极拳,它就是法,是借助太极拳术而认识道的本源。另一个含义,是作为动词来讲,它是效法、效仿的意思。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讲的便是,人要效法大地,厚德载物,地效法天,天行健,自强不息,天效法道的规律,而道顺应的是自然[3]。现代社会中常常引用其法理的含义。在后来的发展中,赋予了它法理与制度的含义。
术,是具体的行为、方式,是指某一领域在道的法理中活动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方式,是特定领域具体行道的工具,是道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是形而下的表现。术是在对“道”有了深刻的认知后,去效法、去改变、去释道的具体路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