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璠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国人的人格孕育和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人格的鲜明特征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独具的文化魅力和历史魅力。本文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格教育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格教育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人格教育研究的深入展开。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格分类对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格教育理论具有重要的认识作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格分类主要以儒家学说为代表。孔子有对“人有五仪”的相关论说。“有庸人,有士人,有君子,有圣,有贤”。人可分为五类:庸人、士人、君子、圣人和贤人[1]。孔子较为明确地进行了人格分类。
庸人通过字面意思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平庸的人”,这类人胸无大志、目光短浅、不识大局,既不懂得如何选择值得托付一生志向的君主,又不能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安身立命的生存资源,“庸人”迷恋于花红酒绿之中,没有自己的主见,只知随波逐流,阿谀奉承。
士人的人格表现为:做人有信念,做事有原则,有自主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虽不具备大智慧,但却有自主思维能力,行为举止都有度;虽不善言辞但言语上所表达的意思真切实际;做事讲求正确的方法和途径,明白事理,通晓人性。
君子的人格表现为:言必信行必果,刚正不阿,出言忠诚守信,内心不避讳怨恨;知人守义,守节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