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
(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天津 300270)
西语中的名词,出现在句子里,大致可分为3 种情况:不加冠词,加定冠词,加不定冠词。不带有冠词的名词,代表事物的本质;而带有冠词的名词,代表具体存在的事物[1]。
这种本质、特性和具体事物的分辨是中文里从不会有的思考方式,如我们说“何塞是老师。(José esprofesor.)”“何塞是这所大学的老师。(José esun profesorde la universidad.)”“我遇到了何塞的老师。(Encuentro ala profesorade José.)”。在先不理会西班牙语的情况下,大家可以感觉得到,中文的“老师”这个名词,在使用过程中是没有任何变化的,也感觉不到任何区别。然而,看到每句话后面括号里对应的划线部分,就可以发现,三句话中“老师”这个名词对应的西语部分都是不同的,第一句没加冠词,第二句加了不定冠词un,第三句加的是定冠词el。会有这种差异,究其原因,就是西班牙语中的名词,需要人为地去区分其描写的是事物本质,还是具体存在的事物;具体存在的事物中,还要区分是用具体指明某个事物的定冠词,还是用分类和强调的不定冠词,从而正确地使用冠词。中文里不存在冠词,也没有这种思维方式的概念。
首先要弄清什么是“本质”,什么是“存在”。“本质”一词,西文百科中的解释为“Aquello que constituye la naturaleza de las cosas, lo permanente e invariable de ellas” 指事物本身所固有而不变的特性和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要通过现象来表现;不能直接感知,必须透过现象才能掌握本质。现象是一种状态,人类通过现象,对事物形成了概念和认识。“存在”一词的解释为“la estancia en el mundo”,即“停留并占有时间、空间、领域、范畴的事物”,哲学上指可以被人所感知,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世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