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杰,李 斌
(安徽大学 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是当前政府行政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型的主要方向。作为政府行政链条的末端,基层政府由于直接面向基层群众,更需要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导向,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群众的满意度。
服务型政府与西方社会的“福利国家”这一概念有着相同语义,都是建立在共同体成员的权利合法性基础上,并试图借助国家手段保障公民的社会福利。但与西方社会遵循“顾客导向”的政府服务原则不同的是,中国语境下的服务型政府建设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因此,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换言之,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核心要义即是从传统“官本位”向“公民本位”理念的变革,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公民的参与地位,构建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可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维度,就是通过引入公民视角,创新公民治理理念,进而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激励耦合的合作制度。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如总体规划机制、财政与人事管理机制、评价机制以及外部压力机制,或通过政府服务的均等化建设,激发社会多元主体活力,最终在服务均等化基础上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