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越国公汪华翻案成功原因初探*

2021-03-08 05:47:02汪伟强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1年1期

汪伟强

(中共绩溪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安徽 绩溪 245300)

汪华(586—649),原名汪世华,安徽绩溪人,隋朝末年,起兵割据歙州、宣州、杭州、睦州、婺州、饶州等六州,建号吴王。武德四年(621),汪华审时度势,选择纳土归唐,被唐高祖李渊封为歙州刺史、越国公。因汪华在保境安民、维护国家统一方面做出的贡献,古徽州一带对汪华极为尊敬,建有多处祭祀汪华的“汪王庙”“越国公庙”,同时尊称其为“汪公大帝”“太阳菩萨”。

一、汪华翻案的来由

唐贞观二十三年(649),汪华去世后归葬歙州故里。作为唐朝初年就获得公爵的这样的一位开国功臣,唐史却未给其立传,生平相关事迹也是仅依附于《高祖本纪》《杜伏威列传》中,甚至一段时间内,官修史书对汪华的评价也不是很高,称其为“贼”“贼帅”。最早记载汪华的史料《元和郡县志》卷二十六:“析新安县置睦州,后又改为遂安郡。隋氏丧乱,陷于贼寇。武德四年,讨平汪华,改为州。”[1]468册:41书中认为汪华是贼寇,是被唐朝讨平,而不是汪华主动归顺。

后晋刘昫等编撰《旧唐书》中记载,江南割据势力之一的杜伏威在归顺唐朝后,派遣部将王雄诞进攻歙州,逼迫汪华投降。“歙州首领汪华,隋末据本郡称王十余年,雄诞回军击之。华出新安洞口以拒雄诞,……雄诞伏兵已据其洞口,华不得入,窘急面缚而降。”[2]1432-1433

北宋欧阳修等合著的《新唐书》基本沿用了《旧唐书》的记载,认为汪华是败于王雄诞,逼不得已才选择投降唐王朝。“歙守汪华在郡称王且十年,雄诞还师攻之,华以劲甲出新安洞拒战,……雄诞伏兵已据洞口,不得归,遽面缚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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