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子婷 湖北民族大学图书馆
我国地方志中语言志的编撰,总体上存在着方言用字随意、编写体例不规范和声韵调标注不严谨的问题。在语言学的视域中,根据我国地方志中语言志编撰中的各种缺失,来厘定合理规范的语言志编撰措施,既有利于更加精准化编撰语言志,还有利于更加科学地认识我国汉语方言及少数民族语言,从而促进地方文化的保护。文章详细列举了语言志编撰中不规范的例子,也指出了如何去规范。这同时为我国语言研究者提供了语言比较研究和语言接触研究的珍贵语料。
近三十年来,语言志编撰的规范性问题已经开始引起学界注意。20世纪90年代,地方语言志中的汉语方言与民族语的描写比例明显增加,1990版的《来凤县志》全面描写了土家语的语音、词汇和句法,篇幅有20页之多;1992版的《思南县志》中思南汉语方言的描写篇幅则达到60页之多。
2000年以来关于方志中土家语研究的成果有论文3篇:2004年田恒金的《清代<永顺县志>中的土家语词》,2010年陈廷亮的《<苗防备览>所记土家语词汇校释》,2018年彭成刚的《明清两朝地方文献辑录的土家语词汇分析》。但这些论文并非是从语言学的视角去研究土家语本体的成果。
2006年,林亦、周祖亮在论文《简论广西市县志中语言志的得与失》中谈到了广西地方语言志存在着“声韵调描写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并制订了相应的措施,但该类论文的数量不容乐观。相关的专著更是鲜见,比如《广西通志·少数民族语言志》等寥寥几部,而且内容偏重于客观描写民族地区的语言状况及数字化建设,并非专门研究地方语言志的编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