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苗苗
孔子的天命观念既有对传统天命神学思想的继承,又有其新的解释和发展,全面地看孔子天命观的思想,有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孔子本人的思想,也有利于对中国哲学的研究,以及更清晰地把握中国哲学的基本线索。
天命观的来源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的原始宗教。最初,因为生产力极度低下,人们过度把自然力量诉诸鬼神,风雨雷电等自然现象在人们眼中俱是鬼神的力量。他们相信通过巫术能够与神灵沟通,人们与神灵之间的“沟通交流”是自由的。到了黄帝时期,各部落之间战争不断,黄帝取得了最终的胜利。颛顼时,他重新整顿天地人神之间的秩序,“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1]301,这是“绝地天通”最早的出处。“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2],这意味着至此以后天地两分,人神不扰,人与神灵之间不能直接沟通,人间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
殷商时期的天命观来源于原始宗教。人们认为万物有灵,各种自然现象背后都有神灵的存在,上帝是众神之神,是天地间的至高存在,人们必须按照上天的意志去行事。因此,凡国家有大事,都要问天卜卦。如现存的殷墟卜辞中记载的“帝其于之一月令雷”“王封邑,帝若”等。“帝”就是“天”,是发号施令的最高主宰,是殷商的至上神。当时的统治者就用“天”来解释自己政权的合法性。
随着历史的发展,王权的更迭,人们渐渐认识到“天命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