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代福建市舶司提举的考察

2021-03-08 10:16吴镇国
文化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绍兴泉州福建

吴镇国

市舶司肇兴于唐,是宋代管理海外贸易的重要机构。福建市舶司初置于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研究宋代福建市舶司的论文专著较多,其中大多集中在福建路市舶司的职能、设置时间、地点和原因、对海外贸易的影响等方面,对福建市舶司提举的专题研究则还不是很充分。因此,本文将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讨福建市舶司提举的作为。

一、宋廷对市舶司提举的认识

宋代是我国古代市舶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先后在广南东路、两浙路、福建路、京东东路设置市舶司。福建市舶司初设于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直到南宋灭亡,存在了近200年的时间,期间计有提举126人。市舶司提举,统领市舶司,最初由知州或转运使、转运副使兼任,随着朝廷对海外贸易及市舶司提举选任的重视,逐渐转变为由朝廷选人专任市舶司提举。市舶司提举直接参与海外贸易活动,朝廷选人是否得当,与市舶司收入有着紧密的关系。此外,市舶司丰厚的收入也直接影响着朝廷的财政状况,所以朝廷上下对市舶司提举的选任相当重视。如宋高宗赵构非常重视市舶司提举的遴选问题,他认为市舶司提举关系重大,其人选应当谨慎选择,如果选人不当,举措失宜,最终将导致海商不敢前来贸易,市舶收入缩减。

两宋时期,随着海外贸易的蓬勃发展所带来的丰厚回报,臣僚逐渐意识到市舶司及其提举在海外贸易中的影响和作用。在市舶司提举的选任上,御史中丞吕好问认为:“市舶司之类,令转运司兼管……伏望朝廷选择人才,使称其职,庶几上不蠹国,下不害民。”[1]绍兴七年(1137)五月,起居郎楼照认为蕃舶不敢前来贸易的原因在于市舶官吏对蕃商盘剥侵吞。因此,在市舶司提举的遴选上“宜择心计之臣,示远人之信,明赏以激劝,立法以关防”[2]。针对那些侵吞渔利、中饱私囊的市舶司提举,台谏官加强监督,以弹劾的方式对不法提举加以监督约束。如靖康元年(1126)三月二十三日,台谏官弹劾宣教郎、福建市舶司提举张佑本性奸邪贪婪,结交权贵以窃取名位,为官则无廉洁的名声,其才不足以胜任一路之长官,最终张佑被罢免。嘉泰三年(1203)九月,监察御史林行可弹劾福建市舶司提举曹格“述借法济贪、格移易乳香”,曹格遭到罢黜。开禧元年(1205),臣僚弹劾市舶司提举黄敏德,言其“贪饕鄙猥”而放罢。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市舶获利丰厚,对宋廷的财政有较大影响,因此朝廷上下在对市舶司提举的选拔任用上有着深刻的认识,对市舶司提举的遴选非常重视,对市舶司提举的考课奖惩也日益完善。

二、宋代福建市舶司提举任职情况

福建市舶司初设于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直到南宋灭亡为止,共有市舶司提举126人。

从任职时间上来看,福建市舶司提举平均任期约为一年半,短者仅数月,如朝奉大夫、鸿胪少卿张修,元祐三年(1088)五月以转运副使兼福建市舶司提举,同年八月即改任宣州知州;长者亦不过四年,如张佑,宣和四年(1122)至靖康元年(1126)在任。

从市舶司提举的品级资序来看,宋代福建市舶司提举的品级应在正七品到从五品之间,主要为从六品及正六品。市舶司提举的品级无论是知州兼市舶使,还是转运使兼市舶司提举,其品级一目了然,专职市舶司提举则大有不同。《庆元条法事类》载:“提举市舶官在提举常平、茶盐官之下,仍各在知州、朝请大夫、武功大夫之上。”[3]朝请大夫为文阶官,武功大夫为武阶官,均为六品官,因此,市舶司提举当是遴选六品以上官员充任。如绍兴二年(1132)刘峤任福建市舶司提举,他的官阶是左朝奉大夫,为正五品。另《宋会要辑稿》载:“绍兴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敕节文,监司、大蕃节镇、知州,差初任通判资序以上人,军事州、军监,第二任知县资序以上人,检准绍兴敕,诸称监司谓转运、提点刑狱,其提点坑冶、铸钱、茶盐、市舶未有该载,诏提举坑冶、铸钱依监司,茶盐、市舶依军州事,己降指挥施行。”[4]3373由此可知,市舶司提举与提举茶盐以军州事为准则,除第二任知县资序以上人,知县多为七品官,即市舶司提举多由七品以上官员充任。如绍兴二十一年(1151),张子华以“右朝请郎、添差通判平江府”任福建市舶司提举。

从市舶司提举的出身来看,有不少是由知州出任或兼任,如宗室赵崇度,赵汝愚第五子,嘉定十年(1217)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赵汝适、李韶、赵彦侯等人也都是以知州兼市舶司提举。也有以转运副使、转运使或提举茶盐兼任的情况,如元祐三年(1088)五月,朝奉大夫、鸿胪少卿张修以转运副使兼福建市舶司提举。也有以通判出任市舶司提举的,绍兴年间在任的赵奇即由通判出任。绍兴十五年(1145)十一月十五日,右朝散郎曹泳以通判秀州身份调任福建市舶司提举。此外,在福建市舶司还有以宗正丞出任的情况,如福建市舶司提举林之奇,“由宗正丞提举闽舶”[5]12861。

三、福建市舶司提举的考察

市舶司提举清正贤良,保护蕃舶海商利益,则能吸引他们前来贸易,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市舶司提举贪赃不法,蕃商利益受损,他们则不敢前来贸易,则海外贸易的发展就会阻滞。市舶司提举的行为,极大地影响着市舶司收入和海外贸易的发展。

(一)善政官员

福建市舶司提举居宦清白者,能不为利所诱,革除时弊、招谕蕃商,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如张穆,建炎元年(1127)至建炎二年(1128)以转运副使兼福建市舶司提举,“省提举官,以漕司兼之,估客挽留公,遮道涕泣。漕臣张穆以吏能自高,亦叹公规画之善”[6]。

张坚,乾道九年(1173)二月二十四日至淳熙二年(1175)知泉州兼任福建市舶司提举。宋代市舶司向朝廷押解输送的舶货分为细色、粗色两种,为了便于运输,舶货以纲为单位进行统计,因此又将押解的舶货称为纲运。淳熙元年(1174),针对市舶司纲运中的弊端,张坚以纲运官“换易、偷盗、折欠、稽迟,无所不有”,上书请求将“细色步檐纲运”,由本路司、户、丞、簿等官负责押送,“粗色海道纲运”则选派诸州谙晓海道之人押送[4]3378。

李韶,绍定四年(1231)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入为国子监丞,改知泉州兼市舶”,“忠厚纯实,平粹简淡,不溺于声色货利”,“以伉直称”[5]12629。

赵彦侯,绍定间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除西外宗正,下车未几,改南外,摄郡兼舶。适继饕残,化以廉平,泉人大悦。舶琛满前,吏以例进,笞而却之。余尝和公诗云:‘健吏安知元结事,贪夫愧死伯夷风。’人谓之实录。知饶州未上,改湖南提刑。……季春戊午……享年七十有一。……诗律琴趣妙一世,尤公草圣。入仕余四十年,家无留赀。”[7]

赵孟传,宗室,赵与昉子,景定间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刘克庄《赵孟传依旧秘阁修撰除提举福建市舶兼知泉州制》载:“互市置使,非宝远物也,所以来远人也。后之居是官者,失其意。彼愚民以命易货于鲸浸万里之外,幸登于岸,重征焉、强买焉,或陷之罪而干没焉。商贾失业,民夷胥怨怒。朕弄印久之,不知所付。尔清吏也,明使指近属也。知朕意集台之选,无以易。尧玉之在郑商者,可勿买;珠之去合浦者,可复还矣。”[8]

在实用主义盛行的大环境下,何晏发明的这一套理论,荒腔走板,搁在哪个皇帝面前都不会吃香,即便他娶了曹操的女儿金乡公主,在魏国也坐了很多年冷板凳。

泉州市舶司设立之后,这些清正贤良的市舶司提举为了吸引蕃舶贸易,提高市舶收入,在改善贸易环境上不懈努力,并且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但是,这些旨在促进海外贸易的举措,在他们离任之后并不能很好地延续下去,以致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不时出现波动。

(二)贪污官员

市舶司提举直接参与海外贸易活动,接触的大多都是海商巨贾、奇珍异宝,有些市舶司提举在任期内为利所诱,竭尽所能地搜刮盘剥。对于市舶司提举贪污的情况,时人亦多有议论。市舶司远离中央朝廷管辖,而且往来贩售多为奇珍异物,这使官吏有很多机会贪污财物,导致商人被盘剥侵吞所困扰而不敢前来贸易,必然导致于公于私两败俱伤。“泉有蕃舶之饶,杂货山积。时官于州者私与为市,价十不偿一。”[9]

福建市舶司提举贪污者,如靖康间福建市舶司提举张佑,台谏官劾其“交结权幸,躐取名位,邪佞凶狡,素无廉声”[4]3940。

赵公达,绍兴四年(1134),殿中侍御史常同言:“福建提举茶事赵公达,脏吏也。”[10]

赵士鹏,绍兴间任市舶司提举。绍兴二十七年(1157),为殿中侍御史王珪弹劾而被罢免。“王珪论士鹏再任提舶,凡珍异之物,专以奉秦桧,而盗取其半,以为私藏。”[4]3968

潘冠英,淳熙十四年(1187)十一月,因台谏官劾其“按其苛敛诛求,诱致无术,蕃舶海商,畏避不来”而被罢免[4]3989。

王橚,咸淳二年(1266)在市舶司提举任上,“初知郴州,就除福建市舶。其归也,为螺钿卓面屏风十副,图贾相盛事十项,各系之以赞,以献之,贾大喜。每燕客,必设于堂焉。行将有要除,而茂悦殂矣。”[11]

四、福建市舶司提举对海外贸易的影响

市舶司作为海外贸易的管理机构,在日常生活中直接参与海外贸易活动,他们的所作所为直接影响蕃商来泉贸易的数量和市舶收入。市舶司提举若用非其人,则措置失当,海商不至矣。淳熙年间,潘冠英因苛敛诛求海商,蕃舶多因害怕抽解无度而不敢前来贸易。而淳祐时期,福建市舶司提举刘克逊严禁官吏向蕃商强买,蕃商闻风并集,舶船骤增。由此可见,市舶司提举的所作所为深刻影响着海外贸易的发展。

第一,市舶司提举对海外贸易政策的调整,促进了海外贸易的发展。市舶司提举对海外贸易政策的调适主要体现在对抽解、征榷、纲运的调整。如赵崇度,嘉定十年(1217)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在他到任之前,官员对蕃商肆意盘剥侵吞,严重损害了泉州港的声誉,“比年蕃舶颇疏,征税暗损”。到任之后“刬磢前弊”,“罢和买,镌重征”,经过整顿之后,蕃舶海商“期年至者再倍,二年而三倍矣”[12]。刘克逊,淳祐三年(1243)任泉州市舶司提举,禁强买、减抽解,蕃舶骤增。

第二,推动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以促进海外贸易的发展。这主要体现在城市的扩建、修建桥梁水利、兴建蕃学等方面。随着泉州海上贸易繁荣带来的城市、商业、人口的发展,一方面需要拓展更多的城市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有必要加固城墙和修筑新城,以保护原有城市和新商业区。宁宗嘉定四年(1211),邹应龙“以贾胡薄禄之赀,请于朝而大修之,城始固”。最为重要的是理宗绍定三年(1230),游九功依托罗城沿晋江南岸修筑瓮城。绍兴年间,宗室赵令衿以左朝散大夫知泉州兼市舶司提举,在任期内主持修建安平桥,为沟通中外提供了极大便利。随着越来越多的蕃商定居中国,蕃商子弟的教育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大观、政和年间,天下大治,四夷响风,广州、泉南请建蕃学。”[13]

第三,市舶司提举对蕃商的盘剥压榨导致来泉贸易的蕃商剧减,贸易数额及市舶收入减少。这类贪赃不法的市舶司提举挟权营私,或骗取蕃商货物,或低价强买,或强行勒索,或贪污纳贿,致使泉州港一度中衰,海外贸易和市舶收入受到很大影响。嘉定六年(1213)十二月,因台谏官弹劾福建市舶司提举赵不熄“多抽番舶,抄籍诬告”而“降一官”。之后既而给事中曾从龙再次上奏弹劾,最终朝廷诏令赵不熄“永不得与监司郡守差遣”[14]。绍兴二十二年(1152),殿中侍御史周方崇劾福建市舶司提举张子华目不识丁,因攀附贿赂权贵而升任福建市舶司提举,贪赃之举名传海外而遭到罢免。宁宗开禧元年(1205),泉州市舶司“招买”乳香,却“不随时支还本钱”,原因就是“官吏除克”。到嘉定十二年(1219),泉州“蕃商寝少”,原因也是“克剥太甚”。

随着宋代海外贸易的发展,市舶收入成为宋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福建市舶司作为海外贸易管理机构,它的产生说明了宋代泉州海外贸易的发达。而市舶司提举作为海外贸易的直接参与者,这一群体的所作所为又深刻影响着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和市舶收入。总体来说,福建市舶司的设置进一步促进了泉州海外贸易的发展。虽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部分贪赃不法的市舶司提举,在发展海外贸易及增加市舶收入上起了反作用,但是也涌现了许多清正贤良的市舶司提举,他们调适政策、招徕蕃商、保护蕃商利益,以建设者的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海外贸易活动,为泉州港发展成为宋元时期中国海洋商贸中心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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