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陈幸良,李立华,曾祥谓
(1.中国林学会 北京100091;2.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哈尔滨150036)
2012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生态保护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开发森林资源,这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1]。黑龙江省地处全国重点国有林区主要分布区,大兴安岭林区、龙江森工林区都位于省内,森林资源特别是天然林资源丰富[2]。据统计,黑龙江省现有林地2 609万hm2,有森林面积2 146万hm2,森林覆盖率达47.2%。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及受限于严格的森林资源利用管控政策,黑龙江省近年来在稳步促成“大木头”产业与经济增长脱钩的基本思路下,持续探索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变的有效途径。其中,林下经济逐渐从林区多种经营发展培育为优势森林资源禀赋支撑的林下经济,并日益成为黑龙江省践行生态经济转型和发挥资源优势的重要支柱[3]。近年来,黑龙江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在促进生态建设的同时也有力拉动了地区经济增长,依托林下经济的就业人员已超过200万人,取得了突出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等综合效益[4]。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丰富,林分质量好,森林产品天然无污染,具有发展林下经济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据统计,黑龙江省共有林下植物资源2 200余种,分属186 科、737 属。其中,包括猕猴桃、黑豆果、刺梅果、蓝靛果、越桔、山葡萄、山楂、草莓、树莓、榛子、松子等林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