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准入限制对国有大型石油公司勘探开发活动的影响

2021-03-10 09:42:34刘娅昭张海君刘超英
中国石油勘探 2021年1期

刘娅昭 张海君 刘超英

( 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

0 引言

近年来为了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国务院、自然资源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1]、《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近日又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2]。中国将全面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允许民企、外企等社会各界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加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同时加强矿业权监管力度。

油气矿业权是油气资源型企业发展的根基。2014年以来,随着中国政府加强油气矿业权监管,国家石油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优化探矿权结构,按政策要求积极主动退减油气勘查区块,致使勘探开发空间日益受限。随着放开油气勘查开采准入限制政策出台,国有大型石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分析研判、做好准备,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务实可行的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改革精神,从而更好地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市场竞争力,在推动行业改革持续深化的同时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3]。

1 矿业权出让模式

1.1 国外矿业权出让模式

国家对资源收入的分配制度,决定了其对资源的管理制度。基于各国资源管理特点和法律法规,可将油气矿业权出让合同类型分为矿税制、联合经营、产品分成和风险服务4 种(表1)[4-5]。

表1 国际油气矿业权出让模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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