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福林,胡 超
(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四队,江西 景德镇 333001)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对整个建设项目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勘察工作不到位,那么不良地质问题就会对上部构造的整体质量产生破坏性影响。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目底是能够查明工程场地的地质条件,分析其中存在的地质问题,并且对整个建筑地区做出地质评价,进而为后续施工,做好基础和准备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能够落实到位,本文将以景德镇观溪郡二期建设的地质条件为研究对象,该项目的岩土成分以石灰岩为主,在对其进行勘察的过程中需要重视多个环节[1]。
拟建景德镇观溪郡二期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 -揽枫郡二期项目位于景德镇市,总建筑面积为47291㎡,设计地面标高为33.25m~36.15m,设计地下室底板标高为29.25m,现地面标高为28.98m~34.97m。拟建构筑物为7栋9~15F的住及1F的底层商铺。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建筑柱下荷载1600KN~5500KN,地基沉降的敏感程度为敏感,地基变形允许值为整体倾斜0.003,相邻柱基允许沉降差0.002L。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工程主要为7栋9~15F的住宅楼及1F的底层商铺,为一般工程,工程重要性等级二级;本工程场地中等复杂,场地复杂程度等级为一级;本场地岩土种类较多,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为二级,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
场地地形地貌原为冲积平原地貌,勘察期间拟建场地标高介于28.98m~34.97m,未完全整平。在本次勘探揭露深度范围内,按岩土层的成因类型、岩性结构、工程地质特征等,自上而下可依次划分为:①杂填土(Q4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