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

2021-03-13 10:14
中国纤检 2021年2期
关键词:鞋类家用洗衣机

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在2007年首次发布,并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该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19954:2003《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英文版)。目前,与鞋类相关的检测机构均可采用现行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能。但在该标准的实践应用中,试验方法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纺织品组件的选取问题、颜色变化的考核问题、试验结果的表达问题等,上述问题均可对检测结果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本文对基于标准QB/T 2887—2007《鞋类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进行介绍,并对其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最后提出合理的修订建议。

1 检测整鞋可洗性的试验方法

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1]规定了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洗涤时性能评定的试验方法,而该试验方法中的家用洗涤方法可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整鞋。其中的评定是基于洗前和洗后整鞋一些性能的改变而定,包括各种损坏、尺寸变化、颜色变化、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等。基于该标准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通常包括取样及其环境调节、试样的最初评定、完整的洗涤程序、试后样的损坏评定、试验报告的出具等内容。

1.1 取样及其环境调节

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明确规定了其取样的要求:样品至少为两双鞋子,并且以每双鞋作为一个试样,在试验中至少选取两个试样。此外,该试验方法对其试样的环境调节进行了规定:在试验前,试样需放置在符合ISO 18454规定的标准环境中进行24 h的环境调节[1]。

1.2 试样的最初评定

在保证试样左、右鞋外观一致的前提下,记录试样所有的细节特征,其中包括材料颜色、装饰物、洗涤设备等。

测定试样洗涤前的前跷,具体操作如下:先将试样放置在平面上,不向试样施加压力,如图1所示;再使用如图2所示的前跷测量器测量试样的前跷,并记录测量结果,单位为毫米(mm)[1]。

图1 前跷的测定

图2 前跷测量器

最后,还需要测量试样洗涤前的内部长度和宽度,其中的内部长度应为鞋头到主跟之间衬里的长度,而内部宽度应为鞋弯曲部位衬里的宽度。具体的测量操作如下:首先测量内部长度,此长度沿着X轴在内垫(或内底)上测量,并记录为L1,单位为毫米(mm);接着测量内部宽度,此宽度沿着Y轴在内垫(或内底)上测量,并记录为B1,单位为毫米(mm)。上述X轴和Y轴均按照ISO 17709:2004进行定位[1]。

1.3 完整的洗涤程序

在完成试样的最初评定后,将试样中的右鞋放置在符合ISO 18454规定的标准环境中,再将试样中的左鞋进行完整的洗涤程序。在完整的洗涤程序中,所用到的试剂包括:符合GB/T 8629—2001《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规定的标准洗涤剂ECE、温度为(20±4)℃及其pH值为(7±1)的自来水。

除了准备表1中所要求的试剂以配制4g/L的洗涤剂,还需准备纺织品组件、标准灰色样卡等材料。其中,纺织品组件的具体准备工作如下:先将单位面积质量为(125±5)g/m2的白色单纤维纯棉纺织品剪切成大小为(50±2)cm×(50±2)cm的矩形,再将10个上述矩形组成纺织品组件以备用。而符合GB 250的标准灰色样卡用来评定试后样的颜色变化,符合GB 251的标准灰色样卡用来评定试后纺织品组件的沾色情况。

在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所规定的整鞋可洗性试验方法中,所用到的家用洗衣机应符合GB/T 8629—2001中规定的A型洗衣机(水平滚筒,前门加料型),其具体规格如表1所示[2]。

根据标准GB/T 8629—2001中的仪器规定,该试验方法除了可使用符合表1中所规定的A型洗衣机,还可使用已经证明可得出相同试验结果的其他仪器。

在选取至少两个左鞋试样后,至少将待测试的两只鞋同纺织品组件一起放进如表1所示规格的洗衣机中,设定该洗衣机的洗涤程序以完成左鞋试样的洗涤操作,而洗衣机的完整洗涤程序应如表2所示[1]。

表1 A型洗衣机的规格

表2 洗衣机的完整洗涤程序

待左鞋试样在洗衣机中完成完整的洗涤程序后,需要继续完成以下操作:对于洗涤后的纺织品组件,按照GB 251记录任何纺织品组件颜色的变化(若出现轻微染色,则将其替换);对于洗涤后的左鞋试样,将其放置在符合ISO 18454规定的标准环境中自然干燥,其间可使用通风设备以加速完成其干燥的操作。

以上介绍了该洗涤和干燥的具体操作,而在基于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里,还明确规定了其完整洗涤程序应包括3次洗涤和3次干燥。此外,在洗涤的最后干燥中,还需完成以下操作:每小时对试样进行称重,直至相邻两次称重其重量变化不超过1 %以确保该试样已完全干燥[1]。

1.4 试后样的损坏评定

在左鞋试样经过一个完整的洗涤程序后,通过与保持最初状态的右鞋试样比较,进而评定其试后样在洗涤后所受到的总体损坏[1]。其中,需要检测并记录的项目包括:各种损坏,洗涤后的前跷,任何尺寸变化,任何颜色的改变,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等。

1.4.1 各种损坏

记录试样所受到的任何损坏,例如:有无切口,或者是否被撕破;有无丢失附件(装饰物、鞋眼等);试样上的每个部件有无脱色。

1.4.2 洗涤后的前跷

测定试样在洗涤后的前跷,具体操作如下:先将洗涤后的左鞋试样放在水平面上,不向该试样施加压力,如图1所示;再使用如图2所示的前跷测量器,测量出该试样的前跷,并记录测量结果,单位为毫米(mm)[1]。

1.4.3 尺寸变化

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明确规定了试样所有的变形都为其尺寸的变化。若变形十分明显,则测量左鞋试样在洗涤后的内部长度和宽度,具体的测量操作如下:测量内部长度,此长度沿着X轴在内垫(或内底)上测量,并记录为L2,单位为毫米(mm);再测量内部宽度,此宽度沿着Y轴在内垫(或内底)上测量,并记录为B2,单位为毫米(mm)。上述X轴和Y轴均按照ISO 17709:2004进行定位。最后,评定试样内部长度和宽度的变化,具体的试验结果表达如下[1]:

用公式(1)计算每只试验鞋子内部长度的变化,记为R1,单位为毫米(mm)。

式中:L1为试样内部最初长度,mm;L2为试样内部最后长度,mm。

用公式(2)计算每只试验鞋子内部宽度的变化,记为R2,单位为毫米(mm)。

式中:B1为试样内部最初宽度,mm;B2为试样内部最后宽度,mm。

1.4.4 颜色变化

通过比较经过洗涤后的左鞋试样和未经过洗涤的右鞋试样,使用符合GB 250的标准灰色样卡评定由洗涤引起颜色的任何变化,并且取其颜色变化最严重者为试验最后的结果。

1.4.5 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

按照标准QB/T 2886—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帮底粘合强度》的规定,测定经洗涤和未经洗涤鞋子试样的帮底粘合强度,并且记录所测出的试验结果,分别记为F1(未经洗涤的试样)和F2(经洗涤的试样),单位为牛顿每毫米(N/mm)。

1.5 试验报告的出具

根据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的规定,其所出具的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本标准的编号(QB/T 2887—2007);对试样进行的详细描述,包括货号、鞋号、颜色和材质等;观察到的损坏,包括按1.4规定的总体损坏、按1.4.3规定的尺寸变化(如有需要,可引用其试验结果表达中的R1和R2值)、按1.4.4规定的任何颜色变化;洗涤前和洗涤后的前跷;记录根据1.4.5规定所测出未经洗涤鞋子试样的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F1)和经洗涤后鞋子试样的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F2);若有需要,可注明任何与试验有关的评论(如,纺织品颜色的变化等);在试验方法中的任何偏差和任何可能影响到试验结果的情况;试验的日期。

2 探讨试验方法存在的问题

基于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在其实际的应用中存在着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2.1 纺织品组件的选取问题

根据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的规定,在其试验方法中使用纯棉纺织品组件的目的:模仿常规的洗涤条件,以及减少由于鞋与转鼓之间的摩擦而产生的破坏。而在常规的洗涤条件中,鞋子可能含有多种成分的纤维织物。但该试验方法所选取的纺织品组件仅含有白色、100%的单纤维纯棉纺织品,无法模仿出具有多种纤维成分的织物共同洗涤效果。因而,需要解决该试验方法所存在的纺织品组件选取问题。

为了更好地模仿常规的洗涤条件,同时也考虑到鞋类产品中纤维成分的日益多样化,可以选取符合标准GB/T 756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标准贴衬织物》相应部分所规定的羊毛、棉、粘胶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和丝纤维等贴衬织物作为试验所需的纺织品组件。因此,在该试验方法的完整洗涤程序中加入多种纤维成分的贴衬织物,就可解决纺织品组件的选取问题。

2.2 颜色变化的考核问题

对于颜色变化的考核,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仅要求使用符合GB 250的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评定由洗涤引起颜色的任何变化,即该标准仅考核试验鞋子的变色。而在该试验方法的洗涤过程中,还可能引起贴衬织物的沾色以及洗涤溶液的沾色。因此,需要解决该试验方法中颜色变化的考核问题。

为了全面考核由洗涤所引起的颜色变化,可在试验中增加相关的评定要求:评定试验所用纺织品组件的颜色变化,即评定贴衬织物的沾色;还可参考标准FZ/T 73020—2019《针织休闲服装》中的洗液沾色程度[3],评定试验所用洗涤溶液的沾色。

2.3 试验结果的表达问题

在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中,要求记录洗涤前和洗涤后的前跷、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的试验结果,并未对其前跷、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由洗涤所引起的变化程度进行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解决该试验方法所存在的试验结果表达问题。

通过参考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中对每只试验鞋子内部长度和宽度变化(即尺寸变化)的试验结果表达所进行的规定[1],可在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中增设试验鞋子由洗涤所引起的前跷变化、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的变化等试验项目并对其相关试验结果的表达加以规定,使得其试验结果更加全面、直观、易懂。

3 结论与建议

(1)从基于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检测整鞋在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试验方法中可以知道,该试验方法存在着所选取的纺织品组件无法模仿出具有多种纤维成分的织物共同洗涤效果、仅考核试验鞋子的变色而无法全面考核由洗涤所引起的颜色变化、所规定的试验结果表达无法全面反映其试验结果的直观性等问题。

(2)建议对标准QB/T 2887—2007《鞋类 整鞋试验方法 家用洗衣机中的可洗性》进行修订,对该标准所规定的纺织品组件,应改用符合标准GB/T 7568《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标准贴衬织物》相应部分所规定的羊毛、棉、粘胶纤维、聚酰胺纤维、聚酯纤维、聚丙烯腈纤维和丝纤维等贴衬织物作为试验所需的纺织品组件;对于颜色变化的考核,该标准应增加评定贴衬织物的沾色、评定洗涤溶液的沾色等要求;应增设试验鞋子由洗涤所引起的前跷变化、鞋面和鞋底粘合强度的变化等试验项目并对其试验结果的表达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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