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振,雍 岚,党成杰
(1. 中国人民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872;2. 西安交通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机动车数量快速增长并超过道路交通有限的承受能力,由此带来了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交通拥堵所带来的时间延误成本、额外经济成本、环境污染成本及噪声成本等已严重影响了公众生活[1]。英国经济与商业研究中心(Centre for Economics and Business Research Ltd.,CEBR)最新研究表明,道路拥堵每年给英国、美国和德国造成至少约2 000亿美元的损失,占到了这些国家每年经济总量的0.8%[2-3]。可以看出,交通拥堵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4]。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应对交通拥堵已成为城市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各国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干预,如:加快路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机动车保有量总量控制政策、机动车限行政策、加收拥堵费等。其中,机动车限行政策,作为一种命令控制类交通政策,规定机动车根据其牌照尾号在特定时间段内不能上路[5],于20世纪末被世界各国普遍实施[6]436-440。之后,限行政策相继在中国的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成都、西安等城市实施推进。然而,部分机动车使用者主观感知认为,交通拥堵程度和限行政策执行之前无太大差异,对政策执行效果提出质疑[7]。事实上,任何社会政策的有效执行都离不开绩效评估,只有精准的评估才能把握好政策执行的绩效,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总结经验,进而调整政策以实现预期目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