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静,王闪闪,龚燕玲
(西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创新就是生产力,国家赖之以盛,企业赖之以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对创新主体——企业而言,提升创新能力是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诸多财税优惠政策,旨在提升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其中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最为常用[1-3]。然而,企业的创新活动面临着创新产出外部性和不确定性风险,创新投入也存在“搭便车”行为,研发活动存在“市场失灵”现象[4]。因此,政府必须运用行政手段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分担创新活动面临的风险、增强企业创新动力[5],财政补贴是政府干预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失灵”现象最直接的方法[6]。从理论上辨析,创新活动的外部经济性会导致有效供给不足的市场失灵[7-8],需要通过政府干预纠正市场失灵;对创新实践进行观测,创新作为一个“厚积薄发”的积累过程[9],具有动态性、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风险特点,需要政府支持,以解决融资不足难题[10],或降低固定成本[11]。然而,财政补贴对企业创新可能存在“激励效应”[12-13]抑或是“挤出效应”[14-16],这一研究尚无定论。
从国际对比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政府每年从财政总支出中抽取8%~10%来支持企业基础研发;在我国,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2005至2018年,我国政府财政科技支出从1 334.9亿元增加到9 518.2亿元,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从3.90%增加到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