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扶贫调查分析

2021-03-13 12:59:20周胜芳戴佩慧
南方农业 2021年34期
关键词:资金主体

周胜芳,戴佩慧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浙江温州 325006)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温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精准扶贫增强低收入农户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温委办〔2016〕92)、《温州市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温财农〔2015〕387 号)等文件,温州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于2017 年6 月出台《温州市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扶贫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温扶办〔2017〕5 号),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扶贫试点工作。温州市瓯海、洞头、平阳、泰顺、苍南等地积极响应,谋划实施了一批极具先锋意识的财政支农资金折股量化扶贫试点项目。本课题组深入实地开展财政资金折股量化扶贫项目调查,总结各地成功经验,梳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对策。

1 基本情况

各试点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通过创新工作机制、谋划项目,将财政资金投入于农村自然资源开发、农村经营性集体物业、产业发展等项目,财政资金折股量化扶贫效果显著。截至2019年底,温州市已研究部署110 个财政扶贫资金折股量化扶贫项目,共投入折股量化扶贫资金1.8 亿元,撬动各种社会资本总投入预计达到3.5 亿元;共涵盖光伏、旅游民宿、农家乐、小微园厂房、物流仓储综合体、农贸市场、农产品展销中心、渔村码头仓储、养老院、肉联场、食品加工园等方面帮扶项目;共带动温州市1 万余户低收入农户受益、户均年增收1 500元以上。

1.1 各试点地区依据市级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了折股量化

各试点地区折股量化的受益对象选择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农户群体,主要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其他经济困难的对象,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资金主体
论自然人破产法的适用主体
南大法学(2021年3期)2021-08-13 09:22:32
从“我”到“仲肯”——阿来小说中叙述主体的转变
阿来研究(2021年1期)2021-07-31 07:39:04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超大单资金净增(减)仓股前20名
技术创新体系的5个主体
中国自行车(2018年9期)2018-10-13 06:17:10
怀旧风劲吹,80、90后成怀旧消费主体
金色年华(2016年13期)2016-02-28 01: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