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华 上官泽明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反馈则是国家审计满足国家治理需求的重要机制(刘家义,2015[1])。早在1977年,世界审计组织(INTOSAI)通过的《利马宣言》(ISSAI 1)就曾提出,“最高审计机关每年应当将其审计结果向立法机关做出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这将确保审计结果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公布审计报告可以提高审计结果得到执行的机会。”2010年开展的关于“最高审计机关审计职能”的专项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各国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能是提供有鉴证意见结论和其他类型结论的产品(世界审计组织职业准则委员会,2011[2])。美国审计署提供的审计报告在官方网站上都被统一称为产品(products)(1)详见https://www.gao.gov/products。,这些产品——审计报告通过发布重点关注清单和分析建议,为完善国家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张军,2012[3])。中国审计署每年提交的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是年度审计工作的最终载体,也是推动国家良治的重要途径(张俊民等,2013[4])。可见,无论哪国,审计结果信息质量影响着国家审计推动和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果。
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两大关键因素(Deangelo,1981[5])。2013年,INTOSAI通过的《北京宣言》提出,各国最高审计机关应当致力于“凭借其独立的地位、独到的远见和专业的能力,提供及时客观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