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莉
[摘要]劳动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内容,《幼儿园工作规程》等纲领性文件均对各年龄段儿童提出了与劳动教育相关的要求。针对当前幼儿园劳动教育存在的育人主体相对单一等现状,幼儿教育工作者应充分挖掘幼儿园管理团队、保教团队、后勤团队、保健团队的教育资源,遵循安全性原则、主体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在全员参与的劳动教育中激发幼儿爱劳动的情感。
[关键词]爱劳动;劳动教育;幼儿教育
[基金项目]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普通类重点课题“幼儿园劳动教育中师幼互动的策略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1PTZD010)。
一、当前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现状
(一)国家提出了对幼儿园劳动教育的具体要求及培养幼儿“爱劳动”等目标
《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经历了1989年、1996年、2016年三次修改。在三个版本的《规程》中,都明确地将“萌发幼儿爱劳动的情感”作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2001年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与家庭、社区合作,引导幼儿了解自己的亲人及与自己生活有关的各行各业人们的劳动,培养其对劳动者的热爱和对劳动成果的尊重。《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健康和社会等领域也对幼儿提出了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关心尊重他人、喜欢并适应群体生活等与劳动教育相关的能力或情感目标。
从《规程》《纲要》《指南》中可以看出,劳动教育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