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迎,张安录
(华中农业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城市空间结构及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等作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对轨道交通投资需求增强,分税制改革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严重依赖于地方政府土地财政[1]。然而,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提供者和城市管理人,如果将有限的土地盲目一次性出让,则会急速耗尽资源[2]。因此政府在城市建设资金不足和土地资源稀缺约束下,科学确定轨道投资优先序和土地储备时机,创新土地价值捕获机制,获取因社会贡献引致的土地价值增量,使其回馈社会[3-5],可以减缓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依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轨道交通对于土地价值空间影响机理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可达性改善。轨道交通改善站点影响区域可达性,提升了消费者支付意愿,即愿意为土地支付更高的费用来换取交通的便利,最终带来站点影响区域土地租金或物业价格的上涨[6]。第二,土地用途变更。轨道交通布局促进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与优化组合,引导城市产业布局、发展形态和土地利用格局,产生溢价效应[7]。第三,土地开发强度提高。轨道交通在横向上引导不同利用效率土地的空间分布,形成“带链”状聚集;在纵向上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开发强度,刺激投资追加,形成增值[8]。轨道交通土地价值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在不同城市、区域、线路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