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犯罪案件侦查讯问研究

2021-03-23 08:30:26韩祺琳
法制与经济 2021年8期

韩祺琳

比“彩头”小的赌博原是一种休闲娱乐的方式,由于其自身的不确定性能满足人们追逐利益、侥幸取胜的天性,具有很强的诱惑力,一旦超过了一定界限,就会愈演愈烈,轻者赢小输大,重者倾家荡产,诱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严重妨害社会秩序,因此赌博犯罪是我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犯罪之一。笔者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的刑事一审判决文书发现,对赌博犯罪案件的判决从2012年起就一直呈现出增长的趋势,由2012年的1402起上升至2020年的26413起,即使近年来公安机关对其打击力度不断增大,但赌博犯罪仍是居高不下、屡禁不止。学界关于此类犯罪的研究成果颇丰,笔者从知网上以“赌博犯罪”和“赌博犯罪讯问”为主题进行检索,关于赌博犯罪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赌博犯罪的成因、预防,赌博犯罪在司法中的定罪量刑,网络赌博犯罪的侦查和防控这几个方面,侧重于对赌博犯罪的综合治理与定罪量刑问题,而涉及赌博犯罪讯问研究的文章非常少。

赌博犯罪由于其自身的即时性、参与性,公安机关在进行打击时常常是现场查处,因此能够获得的物证较多,即使是利用网络进行赌博犯罪,也会留下赌博网站这些较易被固定的证据。现场存在的证据只能够证明有赌博活动的存在,而开设赌场的次数、赌资的处理、赌场有哪些人通过何种方式组织等重要的案件事实只能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得到,主体证据与证据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赌博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以及证人证言来支撑的,因此从讯问角度研究赌博犯罪的侦破有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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