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敢
1.我之习诗,是否散文化写作,我从不去考虑。
2.每一首诗,只应有属于他的语言和形式;从某种程度上讲,诗即是语言,语言即是诗;或者说,诗即是形式,形式即是诗。在诗写时,我们大可不必急于去表达什么,就让诗是语言本身。或者,换句话讲,我们不必急于去给诗语言赋予什么意义和情致,任其自己生成,自己成就自己。
我所认为的天成之诗,是语言成就了诗,诗成就着语言。
在诗写上,形容词甚至是可以作为名动词来使用的,关键是看诗写者怎么造句。形容词不应当是诗写者的禁锢,具体到文本上,应根据素材的原生态和文本的需求作具体性的处理,审慎地应用。一个形容词在一个句子中,须得暗合语言肌理,不应是语言的累赘;通常,过度的修辞会造成语言的累赘、脏,令诗语言不堪重负。
3.于每一个诗写者而言,炼句是一辈子的事,勿论他是大师与否。把诗写出来,于诗写者而言,就是胜利,就是对自己的交代,和安慰。
诗无用,是诗的回归;诗之被边缘化,是正常的事。
4.不管是何种诗学主张,皆是对另一种诗学主张的遮蔽。
5.诗是最讲缘分的生命体。你遇到了一首诗,你没有去读,那只能说明你和他没有缘分。
在我知道一首诗的诗名时,我并不急于去搜来读,和看;即便有些人在反复读这首诗,已经能够背诵了;即便有些人在沮丧时,会想到这首诗,会去再读一遍。但我以为,一首诗的好与否,并不是由读者的多少来决定的。也许,他真的是一首好诗,我将与他错过;但错过,就错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