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矿, 黄业豪, 孙景敏, 徐 靖, 豆金辉
(1.河南省岩石矿物测试中心,河南 郑州450012; 2.河南省矿物加工与生物选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 郑州450012)
《土壤污染法》于2019 年1 月1 日正式实施。 土壤重金属污染主要来源于能源矿产、化工及冶金等领域。 我国工业进程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许多环境污染问题,其中土壤重金属污染是一个倍受关注的热点[1-2]。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受重金属污染土壤面积约2 000 万公顷,占全国可耕地总面积的1/5,导致我国粮食减产约1 000 万吨/年,受重金属污染粮食约1 200万吨/年,直接经济损失可达200 亿元/年[3-4]。 土壤重金属污染在造成植物自身品质和产量急剧降低的同时,还会直接威胁到动物和人类的健康,甚至影响到地下水的安全,威胁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5-6]。
国内外对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方法进行了广泛研究,各种修复方法应运而生,主要包括物理修复法、电动修复法、固化/稳定化修复法、土壤淋洗法[7]、生物修复法[8]、浮选修复法等[9-13]。 物理修复法是一种较为成熟的技术,但其耗能大,投资大,而限制其应用范围;生物法因其投资小、二次污染小而受到广泛关注,但其修复周期较长,并且对特种植物或微生物的培育技术要求较高;电动修复技术最大的问题是对土壤的特性要求很高,很难实现大面积应用;固化/稳定化技术虽然工艺简单,但该技术对土壤破坏严重,并且存在潜在风险;土壤淋洗法具有修复时间短、效率高等特点,但此类方法对黏性土壤处理效果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