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诗洋
晚明是中国古典戏曲批评走向成熟的关键阶段,产生了一系列“曲本位”戏曲理论。万历年间,出现多部系统评论戏曲创作的著作,音律类如魏良辅的《曲律》、沈宠绥的《弦索辩讹》和《度曲须知》等;总结戏曲创作规律类如何良俊的《曲论》、王骥德的《曲律》,以臧否作家、剧本为中心的吕天成之《曲品》,等等,包含了明人关于戏曲各艺术要素如“音律”与“文词”等方面的思考。崇祯年间,品评明代戏曲作品最多、最全的祁彪佳之《远山堂曲品剧品》(下简称“二品”)问世,是为明代戏曲品评的扛鼎之作。
祁彪佳(1603—1645年),所作“二品”共收录700余种明代戏曲剧作,其中近300种未见于其他目录,规模为明代戏曲论著之最。“二品”既是一部明人所编明代戏曲总目,同时作为品评之书,蕴含了祁氏独特的戏剧观念。此外,祁彪佳留存下来的数千封书信手稿中,论及戏曲者多达122封,总计超过2万字(与“二品”字数相当),提供了大量晚明曲坛史料,体量和深度不亚于一部戏曲专论。祁彪佳在尺牍中详细记录购买、借阅、交换、品评剧本的情况,并产生了编选明代戏曲批评专书和剧本选集以阐扬当世之曲的想法。本文试以祁氏曲论和书信为中心,以晚明戏曲创作情况与理论发展为背景,探讨祁彪佳戏曲批评思想的突破与局限。

这可以从祁彪佳与友人的多封书信中看出一些端倪。在与武林(今浙江杭州)出版商沈泰的信中,祁彪佳告知:
闻花市有刻明人百剧者,封面已出,沈君良史为政,不知果倾二酉之藏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