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8月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各主要中央发电企业于每月15日前上月开发建设情况统计汇总后直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统计内容包括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以及源网荷储项目,统计项目包含核准、开工、在建、并网容量。建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机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核准(审批、备案)、开工、建设、并网到投产进行全过程调度。
电力设备管理2021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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