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 捷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6)
目前,很多高校实验室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管理模式有缺陷或者不到位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高校实验室管理负责人的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相关的管理制度也不够健全,甚至还存在许多使用方法不规范的问题。在高校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工作中,因为没有细化责任分工问题,没有建立完备的监督管理机制,很容易产生无人负责的情况。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本身存在较大的漏洞和弊端,对高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责任制度的不明确,使得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没有形成严格的体系和流程,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影响高校实验室的正常运转,无法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1]。
在高校现行的整体安全管理机制下,很多导师的科研工作都是以小组的形式展开的,使用的危险化学品,采购渠道相对较多,采购形式也多种多样。部分导师会自己审批并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进行全面的监管;部分导师则将购置化学物品的权利转给学生,让学生根据实际实验需求,自行计划并采购化学物品。在这种采购模式下,危险化学品的采购种类、数量、剩余量等基本信息,都无法进行规范、统一的管理,这就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非常容易引发高校实验室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