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美娟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 广州 510435)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地沟油”“一滴香”“瘦肉精”“塑化剂”“工业明胶”“毒生姜”“毒豆芽”“僵尸肉”“米酵菌酸中毒”“贝儿呔固体饮料事件”以及“面制品水玻璃事件”等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了食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人们也日渐开始重视起食品安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核查处置惩罚力度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逐步落实,其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就是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由此也要求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提高检验质量水平,提升抽样人员的抽样技能,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的有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食品组织抽样检验。监督抽检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与处理等活动[1],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百姓关切,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覆盖全品类、全环节、全场所,服务重点包括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校园食堂餐饮、校园周边食品等,紧盯高风险食品、高风险指标、高风险区域等突出问题,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抽样是指从某原料或产品的总体(通常指一个批次)中抽取部分产品作为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