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翔
(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当前,我国社会总能耗约三成来源于建筑,而建筑能耗的50%以上来自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及相关系统。对于新建项目应将其融入方案初期,一个好的建筑不仅仅只是外立面及功能性,还应兼顾后期运行节能减排及舒适性,全过程协调同步考虑,将节能节费优化方案设计融入方案初期,为用户及建设方带来实实在在的体验与经济性[1]。
优化设计应充分把握建设方与使用者的意图和需求,结合实际条件和情况,针对不同项目做到因地制宜,以材料的选择、系统方案为基准点,结合前期投入与后期回报,在提升设计质量的同时,降低投入,将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精益求精做在实处[2]。
依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736-2012》5.3.1条内容:散热器供暖系统应采用热水作为热媒;散热器集中供暖系统宜按75℃/50℃连续供暖进行设计,且供水温度不宜大于8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20℃。集中供热公司与设计院执行同一供回水温度设计标准。但实际集中供热公司热源侧能提供的供暖温度无法满足实际供暖需求,在供暖室外计算温度时,供水温度往往只有50℃~60℃左右。为保证实际供暖效果,设计院往往通过增大散热器片数满足热负荷。
以钢制内防腐GS-X/V,中心距600mm 为例。根据现行规范设计水温,当室内设计温度为18℃,采暖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为75℃/50℃时,单片散热量为107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