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先琴,刘传影
(1.广东海洋大学,广东 湛江 524000;2.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建设社会的重任。同时,儿童还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国家不仅要关注儿童的学业,还要关注其健康成长。城市作为儿童生活的主要场所,在儿童的健康成长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背景下,现代城市在对公共空间进行规划设计的过程中,应关注儿童的心理、行为、成长需求等,坚持“以儿童为本”的原则,科学、合理设计城市公共空间。
20 世纪60 年代,在设计学、城市规划领域内,“公共空间”这一概念开始出现。顾名思义,公共就是指共有、公用的。公共空间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私有空间相对,呈现极强的公共属性。可以说,公共空间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开放性的生活场所,在公共空间内,人们可以进行物质交换、信息交流等。针对这一概念的解释,在《城市规划原理》中从狭义的角度上进行了解释:主要是指供城市日常生活、社会生活的室外空间。例如:城市广场、商业区、城市绿地、街道等,都属于公共空间的范围。但是这一解释过于狭窄,在实际运用中,公共空间涉及的范围比较广,难以对其进行精准地概述。
笔者结合“城市公共空间”概念的相关研究,认为其主要具备四个特点:①空间性。这是其本质特性,城市公共空间应具备一定的空间体形态特征;②场所性。城市公共空间必须是一个公共场所,与市民的生活相互联系,保障居民的生活服务、社会交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