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晶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原 030032)
法律问题主要指有关行政部门对于土建工程索赔及其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不够明确完善,其中存在诸多漏洞,具体如下:
(1)索赔法律意识淡薄,过于看重社会人情伦理关系,惩罚合同区分不清,很难进行更加科学索赔。
(2)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国内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环境不是很好,人们也习惯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合同问题。索赔案件管理的工作成效不显著,水平很难得到提高。
(3)目前,中国对建筑行业的相关法律仍在不断补充、更新、完善,但很多建筑行业法律过于模糊,使建筑行业的相关管理部门既无法正确分清依法接受赔偿和依法接受惩罚的合理界线,也不能正确有效地使用建筑合同条款,合法地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进行依法索赔。
其他问题是指除了法律与施工单位自身的各种问题,具体内容如下:①索赔文件管理缺乏系统管理,从现在一些商业合同索赔纠纷案件中涉及的索赔事件来看,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如在提出索赔时没有记录性文件,有许多文件是补签文件,有的只是单方对索赔事件的具体描述,对索赔文件应随时记录、随时报告,实行索赔全过程管理;②由于中国目前商业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过于向业主买方市场倾斜,业主在签订合同时经常会提出较为苛刻的特殊要求,而建筑承包商迫于自家生计,只能拒绝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