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2020版《示范文本》”),在2011版《示范文本》 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多有益的改进。尤其是结合当前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在行业地位、市场定位上的差距现状,对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担进行了合理调整。
但由于其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且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推荐使用),实践中,仍存在因各种原因而未使用2020版《示范文本》的情况。尤其是,在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的其他行业,如能源电力行业,大型能源企业或电网企业在总承包项目招标时,往往会将集团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放入招标文件中。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参考2020版《示范文本》,在招投标阶段对部分重要条款进行澄清和明确,提前对风险分担机制进行协商,避免在合同谈判阶段陷入僵局或项目实施阶段产生纠纷。本文立足合同条款的部分内容(未能详尽),对招投标阶段的风险管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发包人和总承包人提供参考借鉴。
对于总承包合同而言,合同计价及调整条款是其最核心的条款之一。为了减少争议、利于项目顺利推进,一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合同价格条款应明确具体,除约定合同总价之外,还应列明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具体价格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