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市场力检验的多类机组中长期合约电量联合分解算法

2021-03-30 01:31:20吴天曈包铭磊宋永华
电力系统自动化 2021年6期

吴天曈,丁 一,尚 楠,包铭磊,宋永华

(1.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浙江省杭州市310027;2.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广州市510663;3. 澳门大学智慧城市物联网国家重点实验室,澳门999078)

0 引言

2015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以下简称9 号文),提出鼓励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易机制[1]。在9 号文及配套文件的指导下,国内各省确立了电力市场建设路径,初步制定了年、季、月等时间尺度的中长期交易规则[2-4],中长期交易正在有序开展。在各现货试点省份发布的市场建设方案中,都充分放开了不同类型的发电机组参与市场化交易[5],如浙江省允许煤电、水电、气电和核电机组参与市场[6]。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市场力的滥用往往会造成出清价格扭曲、社会福利受损等严重后果[7-8]。因此,中长期合约电量分解算法应充分考虑各类发电机组的运行特性和市场力识别与平抑等重要因素。

在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考虑机组差异化出力特性、符合机组安全约束条件等前提下,将中长期合约电量分解至现货结算时段,是有序衔接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9]、保证系统经济运行和维护市场公平的重要问题[10]。国内外对合约分解问题已有较多研究,文献[10-11]研究了单一类型发电机组的合约电量分解算法,文献[12]建立了一种协调新能源预测的中长期合约电量分解模型。现有文献往往只计入单种机组的运行约束条件,而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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