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莉

2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
通报指出,银监会消保局对光大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适当性及消保情况检查中,发现该行存在短信营销宣传混淆自营和代销产品、适当性管理落实不到位、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等6项违规问题。
其中,个贷业务与保险产品强制捆绑一项,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
近年来,银行“捆绑销售”保险公司保单屡禁不止,监管对贷款捆绑保险条款的检查及处罚在不断加强。
光大银行与某财险公司合作开展的“联合I贷”和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未区分消费者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限定承保机构、强制捆绑搭售保险,严重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举例称,2019年4月,光大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开办了小额无抵押贷款业务,主要面向稳定受薪人士和小微企业客户,该类客群多数有房产、车辆或有社保、寿险保单記录。
除借款保证保险外,该类客群应有权利选择其他增信方式,但该业务借款人的授信准入条件仅为“已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未区分借款人信贷风险水平和授信状况,强制捆绑借款人购买指定财险公司的保证保险。该业务涉及北京、上海等8家分行,截至2019年6月末,该业务累计贷款金额59.56亿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