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冉雪晖
我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的进一步巩固期。这一时期,国际经济政治格局的深刻调整变化使我国发展面临严重挑战,对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带来了新的机遇。
未来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就是营商环境的大比拼。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在“十四五”这一发展的关键期,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通过优良的营商环境展现出来。
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通过优胜劣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关键,也是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系统性、长期性工作的落实基础。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有利于畅通市场循环,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敲定新的任务书。实施纲要提出,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