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徐五才 马 佳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新视角和新方法。然而,企业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过程中,在思想认识、体系建设、制度约束、监督考核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为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要聚焦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关口前移,构建责任明晰、措施有力、全面覆盖的防控机制,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企业在完成经营发展和社会责任指标的基础上,实现科学健康发展。
廉政风险防控,是指企业为了防止职工在工作中使用职权产生腐败而建立的一种有效防控风险的机制,能够有效避免在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各种风险。国有企业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其作为“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具体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增强预防腐败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为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成长环境和政治生态。
国有企业通过做实做细企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能够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职能定位,可有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监察组织通过事前预防强化源头治理、监督检查加强过程监督、事后执纪问责追责等方式,能够有效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环境,更好地规范公权力运行,促进企业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