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鑫荣(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 200433)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普遍存在“三超”现象,而工程变更则是导致这一现象主要原因。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因素的相互牵制,都导致了一项工程变更不仅仅涉及单个工程、单个因素,而对建设全局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另外,工程变更随之而来的就是施工人员的窝工或紧缺、施工计划的滞后、施工流程的打乱等问题,给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是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可能会严重危及项目各参建方的利益。因此,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进行研究,提出行之有效的控制对策建议,对建设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引起工程变更的原因可分为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包括政策和社会环境因素发生变化,自然环境下的不可抗力事件等;主观原因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合同条款不完善,项目各参建方专业人员素质不高等。本文对由于主观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进行展开阐述。
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案例中,建设单位在建设前期决策有误是导致后期变更的主要原
因之一,主要体现在建设地点的规划、勘察设计的精度与准确度、施工现场的前期准备等。另外,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批复施工方及设计方文件、与各参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都体现了建设方前期工作准备不到位,从而导致工程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