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 100000)
符号早在原始社会就作为人类认识事物的媒介和传达情感思想的物质手段。从结绳记事到歌舞图腾,古人自觉或不自觉地用符号记录生活,将其用作维护社会传统秩序的工具。而作为一般学科的符号学理论,则是以索绪尔的现代语言符号学理论和皮尔斯的逻辑符号学理论为代表。
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从从结构主义的方向出发,将符号看作是一种社会关系的符号,即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他认为:“语言既是一个系统,它的各项要素都有连带关系,而且其中每项要素的价值都是因为有其他各项要素同时存在的结果。”因此,索绪尔将符号从语言学的角度,进一步分为语言与言语、能指与所指、内涵与外延和组合与系统等四对概念。其中语言与言语是符号学的核心思想,而能指与所指分别从物体的符号呈现形式和潜藏在物体背后的符号意义。索绪尔作为近代符号学之父,其对符号学的研究有着深远价值。
而另一位符号学领域的代表人物——皮尔斯,他认为:“符号学在于认知和解释符号,只有被理解的符号才能被称之为符号”。皮尔斯著名的符号“三分法”,从符号本体的逻辑结构出发,将符号分为状态符号、个例符号和规则符号三类。状态符号是指事物本来的状态或形式,个例符号是对状态符号的具体表现,规则符号则是符号的抽象形式。其中,在这三项分类中最有价值的是将个例符号分为图像性符号、象征性符号和指示性符号,此分类也是在海报设计中应用最广泛的设计符号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