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启中 范剑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规制的不断健全,经济势态向好,实践中公司的关联交易现象越来越多。而关联交易作为一把双刃剑,利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弊则损害投资者利益、冲击交易秩序。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也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规范,但是规定尚不明晰具体,无法对实践中多样的不公平关联交易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从关联交易前、中、后三个阶段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路径,以期针对当下不公平关联交易情况形成规制体系,扬长避短,使关联交易对公司整体以及市场经济带来最大的利益。
关键词:关联交易;不公平;法律规制
中圖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36-0159-03
引言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并购作为企业资本运营和行业整合的重要策略,频繁并购现象普遍存在于各国资本市场中。同时,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也时有发生——许多上市公司之间的非公平交易行为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爆发。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中小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关联方损失惨重;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负面影响也是巨大的。由于信息效率的降低,企业决策效率也有所下降,准确度也有所削减,进而给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或增资扩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不利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实践中关联交易的大量存在,其就像一把“双刃剑”,要想尽可能扬长避短,发挥关联交易有效利用信息流通,进而削减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等功能对关联交易法律规制进行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