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玲
(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广东 深圳 518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
公共图书馆实行垂直型总分馆制管理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路径,县区级馆是区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基石和前沿阵地,在建设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实践、探索和引领作用。而区域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的街道分馆更是有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做好自身服务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贯彻落实县区级馆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分馆和本区域基层图书馆的服务联动以及服务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工作。
本文以深圳市宝安区图书馆为例,就县区级公共图书馆垂直总分馆建设的成果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
在国内,虽然嘉兴市图书馆、苏州图书馆、东莞图书馆、厦门市图书馆、深圳图书馆等公共图书馆在总分馆制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不乏存在公共图书馆体系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各模式中的“总分馆”大多只做到体系内成员馆在业务平台、服务标准规则上的相对统一,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图书馆多头管理、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的问题,因此,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会遇到各种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