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
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国现行标准下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出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进入“十四五”时期,从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展现了泱泱大国的历史担当,彰显了百年大党的初心使命。
2月21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交汇推进时期发布的一号文件,也是新时期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再出发的一号文件,对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等进行全面部署,擘画了新时期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新图景。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