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孝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这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政治原则。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领导,需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更需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健全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现机制。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是党章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的权威规定,是党对反腐败工作全面领导题中应有之义,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实现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就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每年纪委全会工作报告都要提请同级党委常委会审议,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遇有重要问题以及作出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事项都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通过主动接受双重领导的形式,实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监委不是独立于纪委之外的机构,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本质上是党的政治机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一位的是对党委负责、向党委报告工作、接受党委的领导和监督。监委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由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通过接受纪委常委会领导的方式,直接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