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生育行为本身具有社会性,而代孕却打破了集妊娠、分娩与血缘为一体的传统母亲形象。由于代孕不利于保护妇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我国目前对此种行为是禁止的态度。
一、我国法律对代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部2001年1月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违反本办法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是涉及多方面的社会复杂问题,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代孕打乱了社会伦理与法律关系,冲击了现行的社会秩序,失去了伦理上的正当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
二、代孕会产生什么问题?
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等,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如果出现以协商、欺诈、胁迫等方式让孕母代孕生育,这必将侵犯妇女生育自由权。如果对孕母的限制过多,也侵害了孕母的人身自由权。
代孕还会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权利、义务难以确定,破坏正常的伦理关系,会造成“谁是母亲”这类棘手的法律问题,还会衍生出诸如抚养权、继承权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