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敏
[摘要]本文以审计署和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内部审计的相关文件为背景,结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调研结果,就内部审计的职能拓展进行了分析,认为内部审计的职能将从“监督、评价”逐步拓展至“建议、咨询”,并进而带来思维方式的转变、工作内容的丰富以及人员素质要求的提升。
[关键词]监督 咨询 内部审计 职能拓展
审计署在2018年修订发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
审计工作的规定》(以下简称审计署11号令)中,将内部审计定义进行了修订,尤其是将内部审计的职能进行了拓展,即在以前强调“监督、评价”的基础上,开始与国际接轨,适当突出“建议、咨询”的价值,体现在定义中增加了“建议”这项职能,并强调问题的整改落实,尤其是明确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机构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可以不再在政府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凸显了容错理念及内部审计的建设性功能。
伴随着内部审计职能从“监督、评价”拓展至“建议、咨询”的发展过程,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以及内审人员的素质能力要求,也理应有新的改变,真正将内审的“价值增值”效果体现在日常的审计工作之中。
一、思维方式的转变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在不同组织中可能有不同表述,从“经济警察”到“保健医生”“律师”“教练”“御史”等不一而足。显然,这些定位可能不会在内部审计章程或制度中予以书面表述,但在描述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及审计内容时会真实体现出来。尽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CIIA)及审计署对内部审计的定义略有差异,但从审计对象上看,基本都保留了对“风险管理”的审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