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辟地提炼概括为“十一个坚持”,其中第一个坚持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强调“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政治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在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关乎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问题上树立自信、保持定力,旗帜鲜明地“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
文明社会的国家与法律发展史充分表明,国家与法律从来就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在现代社会,一定的法治制度本质上体现了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法权要求,超越政治的法治不过是海市蜃楼式的幻想,是根本不存在的。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西方法学家也认为公法只是一种复杂的政治话语形态,公法领域内的争论只是政治争论的延伸。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政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当代中国法治发展的政治性质反映在诸多方面,归根到底在于坚定不移地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